beat365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57,308.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64.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5.3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2,112.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0.75%。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1)受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及半导体行业等下行周期影响,公司所处的数字机顶盒及网络通信设备行业下游需求仍未完全恢复,为应对市场需求低迷及库存压力,进一步巩固和维持市场地位及份额,在招投标制下含本公司在内的各厂商投标报价和中标价格下降明显,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下降明显,导致营业收入、销售毛利率及净利润同比下降;2)公司继续贯彻中长期发展战略,加大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业务及海外市场布局相关的投入和人员储备,研发费用金额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增长。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beat365,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 -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詹启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梁文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eat365,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北京九联启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或“九联启航”)以借款形式提供1,000万人民币财务资助,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借款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借款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式为借款利率按一年期LPR+25BP年化利率计算beat365,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一年期LPR+25BP)*实际借款天数/360天。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其相关业务拓展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该笔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控制。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解决控股子公司部分经营的需求。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协议将在借款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签署,少数股东崔鹤因资金原因,未能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借款方式与额度:公司以自有资金拟向九联启航提供财务资助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借款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
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一年期LPR+25BP年化利率计算,借款手续费为0。
借款用途:由于九联启航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为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满足九联启航的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九联启航提供财务资助。
注:2023年8月4日,公司与自然人崔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九联启航67%的股份,崔鹤持有九联启航33%的股份,为九联启航的少数股东,目前上述事项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因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为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满足九联启航的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九联启航提供财务资助。该借款不影响公司日常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在向其提供借款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九联启航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00万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等相关事项。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是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公司通过加强财务管控,保障资金安全。本议案涉及表决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控股子公司九联启航,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存在一定的资金需求,公司向其给予一定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其项目建设及相关业务开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九联启航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保荐机构认为,九联科技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系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助于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该笔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资金占用费按市场利率执行,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九联科技此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